法院划扣银行里的钱,是否要通知账户本人
法院划扣银行款项时原则上需通知本人,但存在例外情况影响通知义务履行:1.被执行人下落不明: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履行通知义务,法律上视为已送达,执行程序照常进行。2.情况紧急需先予执行:如财产面临转移、隐匿等紧急情形,法院可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06条裁定先予执行,事后仍需履行通知义务。3.账户涉及第三方权益:若账户为借用账户或资金属案外人所有,法院扣划前可能未通知实际权利人,案外人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主张权利,但需承担举证责任。这些情形会影响通知义务履行方式、执行程序合法性及当事人救济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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